《决定》的鲜明特点体现在“六个统一”:
一是体现了建设美丽浙江和创造美好生活的有机统一。美丽浙江是美丽中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既体现为生产集约高效、生活宜居适度、生态山清水秀,也体现为百姓生活富足、人文精神彰显、社会和谐稳定,这些都包含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中。《决定》以“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为主题,将美丽浙江和美好生活统一起来,在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任务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围绕努力实现“天蓝、水清、山绿、地净”,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决定》在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的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指数、城乡居民收入、居民健康指数、文化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保障指数、农民权益保障指数等涉及百姓生活方面的目标进行了明确,同时提出切实优化“诗画江南”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两大任务。在人居环境建设中,《决定》将自然、人文、绿色、特色、舒适等元素融入到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提出加快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等,着力为老百姓创造优美舒适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中,《决定》明确持续改善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条件、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等,这些都是对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积极呼应,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
二是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的历史任务,既要充分继承和发扬以往实践的成果,又要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决定》将我省十多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与经验提炼为“五个坚持”,即: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把发展生态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核心任务;坚持全面统筹、突出重点,把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着力点;坚持严格监管、优化服务,把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把创新体制机制和共建共享作为重要保障。这“五个坚持”,既是我省长期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也是下一步必须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决定》也提出了许多新的任务和新的政策举措。
三是体现了省委新部署与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及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目标的有机统一。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是在“八八战略”的指引下,对“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以及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目标的提升,体现了中国梦和美丽中国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是我们坚持不懈为之奋斗的远大目标。《决定》提出分2015年、2017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有步骤地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2015年目标中明确,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平等主要指标全面完成。2017年目标中,明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的目标全面完成。2020年目标与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目标相衔接,明确要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水、大气、土壤和森林绿化美化为主要标志的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全省生态环境面貌出现根本性改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争取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城乡统筹发展指数、城乡居民收入、居民健康指数、生态环境指数、文化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保障指数、农民权益保障指数等达到预期目标。
四是体现了总体谋划与重点突破的有机统一。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需要总体谋划、全面部署、系统推进。但同时,又需要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撕开口子、以点带面,才能尽快见效。为此,《决定》在总体谋划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提出了近期需要突破的四方面重点工作,即深入开展“五水共治”、雾霾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城乡垃圾处理、浙江渔场修复振兴以及餐饮业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在回应与人民群众生活生命质量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培育、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在推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绿色城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在进一步改善全省城乡面貌上取得突破;深入探索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约束激励机制、环境准入和环境监管制度、考核评价体系调整等专项改革,在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上取得突破。在四个突破中,“五水共治”、雾霾治理等六个专项行动,是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必须牢牢牵住的牛鼻子。为此,《决定》还向全省人民公开承诺三年内必须达到的目标,以此取信于民,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各项工作。同时,《决定》还明确了各市的努力方向。
五是体现了改革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制度建设是关键。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决定》把体制机制建设作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一项重要任务,单列一个部分进行部署,在坚持近年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基础上,提出建立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恶果严惩、多元投入”的制度体系。《决定》提出,“源头严控”的体制机制,重点是实施最严格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保护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环境空间管制制度,抓紧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等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实行节能减排降碳总量管制。“过程严管”的体制机制,着重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推进环境监管制度改革,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恶果严惩”的体制机制,着重是建立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环境损害惩治制度。“多元投入”的体制机制,包括创新基本财力增长机制和财税政策和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
六是体现了政府主导与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李克强总理强调,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服务。《决定》从目标确定、任务部署、制度建立、组织领导等方面,都充分体现着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决定》又强调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必须引导全社会共同行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统一战线成员和全社会力量;培育和激发全体公民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主体意识,着力构建包括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和社会公益教育体系等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行为习惯;充分发挥民间公益环保组织作用,推进美丽浙江志愿者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其在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监督、环保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全方位构建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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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