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委《决定》的起草过程
《决定》起草工作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开展的。夏宝龙书记亲自主持《决定》稿起草工作,审定了《决定》稿提纲和起草工作安排,并提出了原则要求,为起草《决定》稿指明了方向。他强调,起草过程必须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省委常委会对《决定》稿起草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决定》框架,明确起草工作要求,并对《决定》征求意见稿、全会讨论稿和草案稿逐一审定。省委常委、秘书长赵一德具体负责和协调《决定》稿起草工作。《决定》起草经过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认真修改,充分体现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起草组专门与省生态办、省环保厅研究座谈,专程赴杭州、宁波、温州、丽水等省内各市县和天津市,就“美丽建设”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研。3月中旬省委召开省直28个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具体部署了24个“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专项调研课题。4月初,夏宝龙书记还到文成、泰顺两县蹲点调研,提出美丽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组认真吸纳24个专项调研课题以及省内各市县、天津等地的调研成果,形成了《决定》初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4月下旬《决定》初稿形成以后,先后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广泛征求意见。首先是省委常委会议分两次专题对《决定》稿进行认真深入的讨论,提出60多条重要指导意见。第二是夏宝龙书记和李强省长分别主持召开部分市县委书记和省直部门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座谈会,共征求到57条意见。第三是省政协十一届七次常委会议召开专题政治协商会议,共征求到政协各界人士66条重要意见建议。第四是书面印发省委委员、候补委员,正省级老同志,各市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等,共征求意见建议359条。5月22日,提交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讨论审议。大家在分组讨论中,提出了86条意见建议。
三是反复认真修改。在《决定》稿起草过程中,起草组一边研究讨论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一边认真反复修改完善,先后数易其稿。集中的重大修改有四次。特别是两次省委常委会议后,起草组对《决定》稿的条目做了重要调整完善,对内容分别作了28处和24处重要修改;根据书面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修改了180余处;根据省委全会分组讨论的结果,又修改了37处。
三、省委《决定》的框架内容和鲜明特点
《决定》分四个部分二十条,全文共13500字。第一部分是总纲,全面阐述了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共4条。第二部分全面提出了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主要任务,共7条,包括:优化完善实现永续发展的城乡区域空间布局,加强山川海洋自然生态保护建设,着力推进以治水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优化“诗画江南”人居环境,加快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弘扬具有浙江特色的人文精神,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建立完善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体制机制,共4条,包括:建立完善“源头严控”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过程严管”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恶果严惩”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多元投入”的体制机制等。第四部分强调要切实强化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组织保障,共5条,包括:完善组织领导、加强法治保障、严格考核考评、推进试点先行和引导全社会共同行动等。整个《决定》贯穿了“六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本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路径,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基本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全民行动的基本工作格局。
推荐阅读: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