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浇水湿路面 居民滑倒赔三千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日期: 2005/12/8 9:10:33
浙江园林网12月8日消息:
萧山江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是长兴县雉城镇白溪村农民公寓小区园林绿化的承包施工单位。今年4月13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对其种植的草木进行浇灌时,小区路面上也洒上了一些水。居民陆某经过时滑倒,头部摔伤花了医疗费5000余元。为赔偿问题双方闹上法庭。长兴法院一审判决园林公司赔偿陆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费用的70%,共计4205.5元。
园林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州中级法院。日前,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园林公司赔付陆某3000元。
编辑:木麻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