湍口镇三人砍伐重点保护植物金钱松 难逃制裁
来源: 临安新闻网 作者:汪林 李光 日期: 2005/12/3 9:27:32
浙江园林网12月3日消息: 金钱松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但湍口镇余某、周某、郑某没有履行保护职责,并且擅自采伐。日前市检察院对他们三人提起了公诉,法律将给予此三人应有的处罚。
2004年3月,被告人余某从湍口镇东川村方某处,转让取得位于该村上坞白石湾、火烧湾等地山上林木的经营所有权。同年4月,余某雇佣周某、郑某等人进行采伐,在明知白石湾岭上有一颗金钱松的情况下,仍交待采伐人员将山上所有林木予以采伐。
周、郑两人受余某雇佣,在采伐白石湾、火烧湾山上林木过程中,明知山上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钱松,仍进行采伐,造成4棵野生金钱松被非法采伐的后果。其中周某在白石湾、火烧湾两处山上非法采伐野生金钱松共2株,郑某在白石湾山上非法采伐野生金钱松2株。
检察院认为,余某、周某、郑某违法了《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木麻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