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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始全面修订沿海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规划

来源: 浙江林业厅 作者: 日期: 2005/7/2 13:22:01

    浙江园林网7月2日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改善和优化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特别是抵御台风、风暴潮和海啸等自然灾害危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有关调研和海南座谈会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决定对《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和相关规划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规划期为10年,即2006—2015年。以2005年为规划基年(规划水平年);以2006—2010年为规划前期,2011—2015年为规划后期。
    
    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海岸线漫长,岛屿众多,大陆海岸线2253公里,岛屿海岸线4812.2公里,涉及台州、温州、舟山、宁波、绍兴、嘉兴、杭州等7个市、38个县(市、区),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同时也是台风、洪涝、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台风等自然灾害一定程度的制约。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的修订工作,对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作出了统一部署,要求在当前和今后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要从六个方面求突破、见实效。一是调整目标定位,确保体系建设适应新形势需要。在建设目标上,向综合防护功能扩展;在建设内容上,向多层次结构防护林体系扩展;在建设档次上,向绿化美化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扩张。二是突出建设重点,促进体系建设快速健康发展。要全面提升基干林带的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突出滨海湿地的保护与恢复,突出城乡绿化美化,大力推进城乡美化一体化建设。三是完善政策机制,增强体系建设的内在发展动力。各级政府应将防护林体系建设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证投资渠道稳定,并积极探索新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四是强化科教支撑,提高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五是加强法制建设,巩固体系建设的现有成果。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为此,省林业厅专门成立了规划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单位,并将该工程作为“十一五”林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
    
    目前,省林业厅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在原有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局有关的要求正在积极地做好省级规划的修编的有关工作。派出工作组正在重点市、县开展调研,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完善规划,征求意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和建设重点。

编辑:橡皮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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