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重规划、轻实施、轻管理,红树林的造林和护林资金十分短缺。《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规划(2006-2015)》明确将在浙江营建37755亩红树林。《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2006-2015)》,提出将重点建设台州椒江以南的秋茄红树林保护带,保护和新建红树林15000亩,保护和恢复滨海湿地75000亩。目前,全省红树林总面积为3425亩,主要分布浙南温台地区,距离上述目标存在很大差距。加之外来物种如互花米草的生态入侵,极大影响了人工红树林幼苗的生长,清理和控制互花米草,大大增加了红树林造林及管护的成本。再是,浙南地区红树林造林及3年管护每亩投入需5000至6000元,而目前每亩实际投入只有1000元,推进红树林保护与发展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四是缺乏相应的研究平台,发展红树林科技支撑不足。红树林的发展与保护需要可持续的科技人才和技术创新的支撑。近年来,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等单位开展了我省红树林方面的品种引进、试种、改良和关键栽培技术研究,已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但这样的专业研究平台与实际发展需要仍然有较大距离,研究经费总体投入不稳定,后续相关的研究经费缺乏保障等等。
推进我省红树林保护与
发展的几点建议
保护和发展红树林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推动我省森林向“数量增加、质量提高与结构改善并进”也需拓展思路、另辟蹊径。
一是提高对红树林保护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21世纪是海洋经济,红树林将发挥更加重要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浙江海岸线漫长,滩涂资源丰富,有着红树林栽培的自然条件和技术支持,并有足够的种苗保障,大力发展浙江人工红树林,对净化海域环境、防风固堤、抵御自然灾害、绿化美化海岸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水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均具现实意义。这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滩涂养殖、海涂围垦、渔民生存与发展红树林的关系,将发展红树林作为营造沿海防护林、创建绿色海岸、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旅游重要举措来认识和做好。
二是充分利用、巩固并发展好现有的工作基础。我省引种红树林有近60年历史,温州、台州试种示范成功,且有较大规模示范面积,实践证明浙江东南沿海具有适宜红树林栽培的自然条件。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近年来通过红树植物引试、低温抗寒驯化栽培,首次成功引种新增了适宜浙南推广的桐花树等品种,同时集成研创了立地和树种选择、秋茄和桐花树采种、育苗、造林和移植、抚育等技术,制定了《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为红树林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并已建成浙江苍南红树林采种和繁育基地,每年可提供种苗80万株。
三是抓紧编制红树林发展规划,制定财政扶持政策。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建议开展一次全省沿海范围宜林生境调查,确定宜林面积,将红树林保护与发展列入其中。红树林规划区域主要为象山港以南与福建省交界区域海岸,重点放在温台沿海海岸,该区域占全省红树林宜林地80%以上。省林业、海洋渔业、水利等部门,应加强合作和沟通,通过多部门配合,做到规划一片、实施一片、保护一片。另外,再选择宁波甬江、绍兴曹娥江、杭州钱塘江出海口沿岸进行多点试种试验,力求试种一点、示范一块、推广一片。省政府和相关市县政府应增加红树林发展与保护的资金投入,以增加红树林保护与发展的投资渠道。
四是重视科研人才培养,建设浙江红树林研究平台。依托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为科技创新主体,建议设立“浙江省红树林研究与保护发展中心”,省科技主管部门应立项支持,以此加强省内外、国内外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及红树林保护区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协作;加快红树林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形成专业的红树林科研团队;加强红树植物引种、驯化、繁育、造林、管护和可作工业、保健、药类的研究与运用,并加紧开展向杭州湾以北沿岸试种示范的实践,重视开展红树林养蜂、适度养殖、生态旅游的研究,为我省红树林保护、发展与利用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五是制定红树林保护条例,加强宣传教育。红树林生态效益巨大,但相比其他生态系统更容易遭受破坏。因此,一方面须制定红树林长效管护机制和相应的地方法规,通过立法立规来加强并落实对红树林的造林责任管护、责任考核;严格控制污染企业,严禁对红树林人为破坏的行为发生。另一方面,须加大对红树林保护与发展的宣教力度,向公众宣传红树林是海上的“绿肺”和“绿色瑰宝”,着力普及红树林的生态价值,提高沿海沿岸民众保护意识,形成政府主导推进、群众主动响应的良好氛围。
(管竹伟、桑士达:浙江省政府参事,陈秋夏: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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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