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9日消息:前段时间,在仙居县淡竹乡沙湾村,一张“2013年仙居县淡竹乡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张贴在村两委办公楼墙壁上:经营者俞某某,界定面积41亩,补偿面积41亩,补偿标准17元/亩,补偿金额697元;经营者李某某,界定面积3亩,补偿面积3亩,补偿标准17元/亩,补偿金额51元……每个村民的补偿金额,大家都能看到。
别看这笔钱,到了每家每户才几十或是百来块;放到全市范围,一家家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目。这笔钱,怎么发?林业部门的回答是:直接“入卡”。
重点公益林如何确定
从东海海边的基干林带,到长潭水库的汇水区;从104国道两侧的林地,到仙居括苍省级自然保护区……371万多亩的重点公益林,广泛分布于全市9个县(市、区),占全市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9.7%。
公益林是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公益林分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统称为重点公益林。
7月9日,记者从市林业局提供的一份统计表中看到,全市重点公益林面积按权属分:国有为387898亩,集体为2075384亩,个人为1250714亩。因为,这些重点公益林涉及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那么,哪些算是公益林,哪些又不属于公益林,就成了关键。
“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及认定过程,有一套严格的程序。首先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对森林、林木、林地以及宜林地进行区划界定,划定公益林建设范围,其次要征得经营者同意,最后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确认。”市林业局副局长王冬米介绍,因为补偿资金涉及千家万户,从2004年首次区划界定到以后几次扩面,林业部门就一直坚持用公示的方式进行最后的确认。
补偿资金去向何处
2004年至2012年,全市共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890万元(其中,损失性补助资金27862万元)。损失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全面实行银行卡制度——直接“入卡”,各级林业部门都经不了手。
记者在仙居下各镇一农户的存折上看到,每一年的数目都清清楚楚。“虽然金额不大,但政府做的很公开。”该农户说。
“今年的资金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应发损失性补助资金为6269万元。”在市林业局绿化造林处处长卢国耀的介绍下,记者打开了台州林业门户网站的“阳光工程”专栏,全市公益林建设规模、历年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资金发放情况、投诉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
“至6月底,全市9个县(市、区)分别采取网上、报纸、村实地公示这三种方式,对2013年损失补助资金发放进行了公示。”卢国耀介绍。
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省林业厅的充分肯定,将在全省推广。
记者了解到,相比去年,农户拿到手的每亩损失性补助标准从15元提高到了17元。而在整个补偿资金中,除去直接“入卡”的损失性补助外,还有每亩2.5元劳务费和1.5元公共管护费。这两笔钱,又是如何使用的呢?这要从公益林的保护说起。
张桂青是路桥区桐屿街道的一名专职护林员,每次巡山他总会带上一个公文袋,里面装着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分发给当地群众。和老张一样,全市共有专职护林员1546人,兼职护林员699人,正是由于他们的存在,公益林才能实现全面管护。而他们的费用支出,正是来源于那笔劳务费。
除了人要到位,公益林保护还离不开森林防火、保护宣传、病虫害防治、林木培育等,这些费用的支出,则来源于公共管护费。
这头是千万元的补助
那头是百亿元的生态效益
公益林建设最大目的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我市,通过各种措施,森林资源正恢复增长,生物多样性也得到了有效保护,更主要的是促进了农户增收。
王冬米给记者算了笔账:从2004年至2012年,全市共发放损失性补助资金27862万元,其中国有单位2751万元、集体14056万元、个人9466万元,护林员劳务费7419万元。与之相对应的是,资金惠及了53个国有单位、2486个村、132470户农户,为2200多位农民提供了劳动就业机会。
“而根据仙居、黄岩等地的监测结果,全市重点公益林2010年度发挥生态效益达126亿元,其中涵养水源、固碳释氧效益82亿元。”在王冬米看来,公益林已成为全市国土生态安全绿色屏障的主体,花钱补助非常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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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台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