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6月21日消息:
温州市全面开展森林消防知识培训月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森林消防指挥员和扑火队员的战斗力,使每一个指挥员和扑火队员都懂得科学扑火知识,确保在实战中能用的上、打得赢,杜绝扑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救灾效率和质量。温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从6月份开始,对全市所有基层的森林防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和护林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培训,并确定6月份为森林消防知识培训月活动。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把森林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宣传结合起来,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制订周密计划,落实师资力量,明确目标任务,集中一段时间,分级分片地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
1、指挥员培训:包括各级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和后勤保障;林火的基本常识;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战略战术;森林火灾扑救技能和安全避险知识;森林火灾的预防等。
2、扑火队员培训:包括林火的基本常识;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战略战术;森林火灾扑救技能和安全避险知识;危险火环境的判断;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等。
3、护林人员培训: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森林火灾的报警;林火的基本常识和扑救知识;森林火灾的预防等。
目前,各地的培训工作已全面展开。
舟山市岱山县落实三项措施推进森林防火护林员队伍建设
为积极推进森林防火护林员队伍建设,近日,岱山县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护林员队伍的通知》(岱政函[2005]23号),落实三项具体措施:一是明确护林员条件,落实报酬。《通知》对护林员条件、护林员配置标准、工资报酬及开支渠道等作了明确规定,规定护林员的报酬每人每年不得少于3600元,资金从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中解决,报酬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协同乡镇根据每季度的考核情况统一发放。二是建立健全森林管护各项规章制度。该县制定和完善了《岱山县森林防火实施意见》、《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林区坟墓用火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规范各项工作。三是对护林员进行上岗公示和培训发证。该县规定侯选的护林员必须以乡镇政府名义进行为期三天的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组织对护林员进行上岗培训,由县森林防火办统一制作“上岗证”,实施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