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浙江出台“生态环境免罚清单”
市场动态

浙江出台“生态环境免罚清单”

来源: 中新网杭州 作者:钱晨菲 日期: 2020-12-4 10:32:50
3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下称《清单》)发布,10种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3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下称《清单》)发布,10种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据悉,《清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进行生态环境领域的细化,是对浙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具体包括建设项目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公开5个方面,共10个不予处罚事项。

如在对一般工业固废露天堆放的行政处罚方面,若满足堆放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首次被发现并当场改正的、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三方面条件则不予以处罚;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的行政处罚方面,若当事人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亦不予以处罚。据悉,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服务,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作出守法承诺。对已实施不予处罚的当事人应当加强监管,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中适当增加比例,督促当事人诚信守法。

据悉,该《清单》自2020年12月29日起施行。(完)


推荐阅读:

福建:石狮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终审裁定

特别关注:园林植物与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国家创新联盟在京成立

11部门联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员会在北京召开

(来源:中新网杭州)

编辑:珊瑚树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